农业部估计农药产品的姓名将由16万多减到1700个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 董峻)农业部日前出台了一系列新规则,确认从2008年1月8日起中止同意商品称号,农药称号一概运用通用称号或简化通用称号;自2008年7月1日起,农药产品一概不得运用商品称号。农业部估计农药产品的姓名将由现在的1.6万多个削减到1700个。
这是农业部种植业办理司副司长王守聪19日在农业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的。新规则的主要内容还包含:将农药暂时挂号证的累积有效期由四年缩短到三年。进步农药挂号门槛,削减暂时挂号与正式挂号的距离,尤其是进步了暂时挂号在农药残留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清晰了标签应当标示的内容和不得标示的内容,一起规则农药称号应当标示在标签的明显方位。标准了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
王守聪说,现在农药产品能运用三种称号,即通用称号、商品称号、注册商标称号。许多企业为到达变相涨价的意图,假造了形形色色的商品名,“一药多名”问题杰出。如吡虫啉就有700多个商品名。
一起,现行农药法规及配套规章缺少对农药产品标签标示内容的详细标准,导致农药企业在标签大将商品名标示得非常夺目,而将通用名印得很小,使农人乃至农技人员都难以辨认产品的称号和特性。
据王守聪介绍,农业部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则对现行的《农药办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农药挂号材料要求》进行了修订,并就农药标签办理、农药称号和产品含量办理制订了相应的标准性文件,公布了《关于修订〈农药办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议》《农药挂号材料规则》《农药标签和说明书办理办法》3个农业部令,发布了农药称号挂号核准办理的公告。12月12日,农业部又与开展变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标准农药称号命名和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两个公告。